| 索引号: | 11341600731642621U/202012-00098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 发文字号: | 亳应急〔2020〕5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5555231 |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亳州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亳应急〔2020〕55号
各县区应急局,市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安监局:
经局研究同意,《亳州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暂行)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充分发挥社会救援队伍在应急准备、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结合亳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培育工作
我市地处亚热带向北温带过度地区,易受季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多发,应急救援任务艰巨,迫切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统筹各方优势,形成合力。当前我市社会救援力量存在工作机制不规范、救援能力有限、资金装备严重短缺和参与应急救援信息不对称、协调不顺畅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各县区各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构建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体系为目标,加强引导、强化服务,积极支持和规范队伍建设发展,推动社会救援力量发挥更大作用。
二、明确目标,努力构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按照培育、发展、规范、提高的工作目标,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市区域风险实际,以经民政部门登记、应急管理部门管理的形式,积极引导成立和培育发展社会救援力量,促进社会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成为应急救援中专业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形成国家综合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统筹推进,稳步推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
(一)摸清底数、统筹规划。各县区要开展应急救援力量摸排工作,全面掌握区域社会救援力量的基本情况、主要装备、救援能力、救援案例和存在困难,根据辖区风险和社会救援力量的实际情况,统筹专业特长和区域等因素,科学推荐培育社会救援队伍,补充完善我市应急救援体系。
(二)加强指导、强化宣传。各县区要将社会救援力量纳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统一培训体系,依托现有的场地扩大救援领域的设施建设,搭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社会救援力量协同训练基地。将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指导调度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加强社会救援队伍的先进个人、先进案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社会救援力量。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社会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中提供支持帮助。
(三)政策扶持、支持激励。将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确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标准。要制定社会救援队伍培育工作日程表,建立社会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装备物资采购与维护、技能培训、社会服务、人身保险等方面的支出。鼓励为基层组织和单位购买社会救援力量应急服务,将应急宣传和应急技能培训工作交给社会救援力量承担。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奖励机制,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的主动性、积极性。
附件:亳州市社会救援力量培育规范(暂行)
附件
亳州市社会救援力量培育规范(暂行)
1.核心力量方面。队伍核心骨干人员不少于20人(80%以上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救援培训合格证书)。
2.场地保障方面。固定的办公、器材、训练等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主要装备方面。专业装备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上,必须配备运输保障车辆;租借专业装备必须能在1小时内调度集结完毕。
4.专业特长方面。社会救援力量应专业能力突出,能在宣传教育、演练比武、灾害事故和水域救援等方面发挥作用,与其他救援力量形成互补。
5.管理能力方面。社会救援力量必须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核心人员相对稳定,训练工作正常开展,实行24小时值守,确保接到调度指令后能随时赶赴事发现场。
6.救援成绩方面。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听从调令指挥,具有良好纪律形象,具有跨区域救援能力和自我保障能力。勇于承担救援重任,在救援过程中发挥实质性作用,成绩较为突出,得到政府及相关方面认可。
7.根据应急救援需求或区域布局等因素,应急管理部门认为应当纳入社会救援力量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