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0MB05708556/201904-0000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成文日期: 2019-04-19 发布日期: 2019-04-19 21:26
发文字号: 亳发改贸服〔2019〕100号 有 效 性: 失效
标    题: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发展改革委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农业农村局亳州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做好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贸易和服务业发展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55965
索引号: 11341600MB05708556/201904-0000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成文日期: 2019-04-19
发布日期: 2019-04-19
发文字号: 亳发改贸服〔2019〕100号
有 效 性: 失效
标    题: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发展改革委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农业农村局亳州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做好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贸易和服务业发展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5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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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发展改革委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

农业农村局亳州市市场监管局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做好

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

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亳发改贸服〔2019100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94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财政局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419日     


关于做好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

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改经贸〔2019447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能源局、供销合作总社,铁路总公司、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粮食的粮食。当前我国化肥行业正从供大于求向供求平衡转变,同时受成本上升、国际市场传导等因素影响,化肥价格高位运行。2019年春耕用肥旺季即将到来,为切实保障春耕期间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原料供应保障,稳定化肥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识到化肥行业形势变化的紧迫性,增强稳定化肥生产的责任感,加强组织协调,努力保障化肥生产所需原料供应,着力提高企业开工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要在保障民生用气情况下,重点保障气制化肥生产企业天然气需求。有关煤炭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与煤制化肥生产企业签订的用煤合同,确保尿素生产原料块煤的稳定供应。鼓励供气供煤企业与化肥生产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完善供气供煤价格、可中断供气等合同条款,稳定并降低化肥生产成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重点地区,要区别对待、因企施策、精准调控,统筹好煤炭消费控制和煤制化肥生产的关系,科学安排差别化错峰生产,对环保标杆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好的企业不予限产,努力增加春耕前化肥产量。

  二、加强化肥调运,促进产销区域平衡针对我国化肥生产布局不断集中、消费市场相对分散的现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春耕期间化肥产销衔接和调运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行业协会要及时向经济运行调节、运输部门反映化肥运输需求信息,铁路部门要妥善组织安排运力,优先保障山西、内蒙古等氮肥主产地,贵州、云南等磷肥主产地青海、新疆等钾肥主产地化肥外运需要,必要时启动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机制,促进产区销区之间、销区内部化肥供需平衡,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时段、部分品种供需失衡、价格剧烈波动。同时,对化肥生产所需的煤炭、磷矿石等原材料运输要给予积极支持,对进口到港化肥也要及时疏运。

  三、加强进出口和储备调节,保障国内市场供应今年1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了化肥出口关税。在化肥减产、供求趋紧的情况下,国产化肥要集中供应国内市场,优先保障春耕用肥需要。各地海关要严格按相关标准对进出口化肥及包装实施检验。各地供销合作社、各行业协会要引导相关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增加供应国内市场资源。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等化肥企业要根据国内化肥市场供求余缺情况,提前做好品种调剂方案并组织好进口。为发挥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的调节作用,对国家已安排的900万吨化肥淡储任务,相关承储企业要提前将淡储化肥调运至基层销区网点,方便农民直接购肥;储备期结束、春耕用肥旺季到来后要及时动销、应投尽投,努力满足春耕集中用肥需要。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本地区国家化肥淡储工作的督促落实,指导各承储企业及时足量投放;已建立地方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的地区,要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切实发挥好储备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分行要按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对国家化肥淡储承储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四、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肥料不仅扰乱农资市场秩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而且坑农害农、贻误农业生产。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从源头到地头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结合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以质量监督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虚标含量、偷换养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制售假劣肥料的违法行为;以价格监督检查为重点,严肃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并在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效应,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深入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农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承储企业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好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作用,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合法权益。

  五、加强农化技术服务,推动化肥施用减量增效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断转变和生态环境约束不断加强的需要,各部门要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引导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加强农业社会化技术服务,以专业细致的农化服务为农民科学施肥、高效用肥提供帮助。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模式,示范应用缓释肥、水溶肥、生物肥等新肥料产品,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投入成本。供销合作社系统要立足发挥农资流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绿色农资行动,加快打造智慧农资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改进传统农资流通方式,促进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构建现代流通网络,提高农资流通效率,提升流通服务水平。保障春耕期间化肥供应和价格稳定关系到全年农业生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的同时,及时协调解决化肥生产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因地制宜做好春耕化肥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化肥市场供求和价格形势监测分析与信息发布,引导和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各相关化肥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市场调研和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化肥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发布时间:2019-04-19 21:26 信息来源: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