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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17:26 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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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2020〕4号)要求,现就在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2020年7月至年底。

二、 主要内容

(一) 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精准

服务中心工作。一是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疫情信息,积极宣传防控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政策及举措。二是持续推进三大攻坚信息公开,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要重点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帮扶等相关政策举措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及时公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各项政策措施,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宣传效果。

(二)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信息实现全链条管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要求,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简介、公务员招录、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行政全力运行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应用信息化手段逐步摸清规章、规范性文件底数。

(三)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进一步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全面解读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涉及公安业务的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四)提升决策和执行公开质量,促进行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公开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五)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数据更具“含金量”。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认真核实完善年度报告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杜绝数据统计口径不统一等问题,促进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

(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深度融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统一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名称、页面设计、栏目设置等。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工作的联动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整改(7月9日至7月24日)。

(一)全面排查(7月9日至7月15日)。由局直有关单位围绕政务公开平台、组配、栏目、专题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年报等相关信息。一是重点领域信息方面。重点排查新冠肺炎防治及复工复产信息公开、三大攻坚战及“六稳”、“六保”政策落实开展信息,同时排查审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等政府信息的公开情况是否符合《条例》规定、国家部委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及省政府目录标准规范和要求,看公开事项缺不缺、公开内容(要素)全不全、公开流程规范不规范、公开主体责任压的实不实、公开渠道和载体少不少,是否存在网上公开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意识形态、秘密事项、错误和敏感内容以及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和质量效果差等问题。二是基础信息公开方面。重点排查领导简介、机构简介、公务员招录、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行政全力运行结果、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是否符合《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要求。三是政策解读方面。看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强不强,执行政策解读制度严不严,解读内容(要素)全不全,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缺不缺,解读质量和效果好不好,是否存在应付解读、原文简略解读、没有与原文关联解读、解读质量效果差等问题。四是决策和执行公开方面。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保密的外,是否主动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没有根据2020年政务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公开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方面。对照《条例》要求,重点排查年报编制质量,看年报内容(要素)全不全、重要数据统计准不准,是否存在超时发布、与往年内容类同、严重脱离工作实际、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六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对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重点排查网站设计、名称使用、栏目设置、互动功能、留言办理、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后,形成“六提六促”问题清单,内容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结果、完成时限等。

(二)问题整改(7月16日至24日)。局直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和要求,落实“清单销号”制度,看整改结果是否符合《条例》要求,是否符合国家部委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是否符合省政府目录标准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第二阶段:常态推进(7月25日至12月20日)。

局直有关单位年底前对照“六提六促”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公开力度,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提高全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四、工作要求

局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新理念,切实加强对“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部门领导要亲自统筹协调推动,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抓好落实。梳理问题要严格对照《条例》、国家部委标准指引和省目录标准规范,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专项行动”抓实抓细、取得实效。

附件:政务公开“六提六促”问题整改清单

 

 

                            亳州市公安局

                           2020年7月7日

 

 

附件  

            政务公开“六提六促”问题清单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

整改结果

完成时限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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