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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气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1:04 来源:亳州市气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气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气象局(网址:https://www.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43/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气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百合大道1076号,电话:0558-551050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通过“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发布信息258条,其中预警信号184执法检查信息4条、视频政策解读信息1条、监督保障信息4,主动回应公众关切19通过96121”电话每日三次更新天气预报,全年服务量达28.74万次;发送天气预报服务短信726条;制作发布公众气象服务产品315期。全年接受亳州广播电视台、亳州晚报社等媒体采访102通过12345”热线回复群众关切106条;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互动平台回应咨询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构建了涵盖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责任体系,对拟公开信息的政治导向、政策依据、数据准确性、文字规范及保密安全进行全链条闭环审核。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安全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未设立自建网站及自营政务新媒体,严格依照规范做好“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中本单位相关栏目的内容维护与信息发布。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依托电话、短信、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和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为保障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我局持续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压实意识形态与保密安全双重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权威、及时。通过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自查自纠与外部意见征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据日常监测结果及时整改。同时,强化队伍建设,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并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培训(年内3人次完成市级专项学习)。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问责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上级坚强领导下,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对标更高要求,仍存在以下突出短板:一是公开“深度”与“温度”不足。 部分信息内容浅、形式单,政策解读可视化、通俗化能力不强,与公众期待有差距。二是互动“实效”与“机制”欠缺。 政民互动渠道整合不足,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意见征集尚未完全常态化,对社会关切的主动发现与精准回应能力有待加强。三是队伍“专业”与“长效”支撑不够。 面对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专职力量与专业培训存在短板,人员综合素养亟待系统提升,制约了工作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6年,亳州市气象局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重点领域公开要做得更深更实。紧扣气象防灾减灾、气候变化应对等核心工作,把信息内容做得更丰富、更易懂。加强政策解读,用更直观的方式说清楚专业信息,并做好发布后的解读与回应,形成完整工作闭环。二、让信息公开的渠道更好用、更互动。整合好网站、新媒体等线上线下载体,优化政府网站的栏目和互动功能。认真收集和反馈公众意见,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调动大家参与的积极性。三、强化基础保障,提升队伍能力。完善政务公开的考核和督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加强人员培训与交流,持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转,努力提供更优质、更准确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