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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供销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1:26 来源: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发布亳州市供销社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亳州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市府南路18号,邮编:236800,电话:0558-512602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个栏目主动发布信息25条,涵盖部门文件、规划信息、领导机构、组织机构、财政资金等多个领域,信息发布全面、真实、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市供销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构建规范化政府信息管理体系。建立一把手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的责任机制,形成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完整权威。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专项培训2次,扎实掌握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及网络操作流程。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答复时限与文书格式,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工作,落实责任,对照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设置栏目,包括基本概况、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等,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分类清晰、易查易找。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规范门户网站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发布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2025年度班子成员和分工调整实际,调整完善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构建上下联动、权责清晰的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及时更新完善。对于2025年度政务公开测评反馈的问题,市供销社及时整改完善,如“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下情况说明更新不及时”,我社迅速进行情况说明,并予以公开。三是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查缺补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畅通意见反馈渠道,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和工作水平。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2025年的反馈问题情况来看,目前市供销社政务公开还存在需要改善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及时性不强,有时由于人手少工作量大,个别信息公开及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务公开时效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

下一步,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科室及时全面准确提供应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壮大政务公开骨干力量,提升履职能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社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相关收费事项记录。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未发生违反《条例》的行为,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信访投诉、舆情事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