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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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高新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6:06 来源: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亳州高新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亳州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年初下发的全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的要求,主动加强涉企领域信息公开,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持续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政府网站信息主动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43条,“亳州高新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受理并按时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9项,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规定,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按照政府网站月度监测标准及时整改完善,确保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和错别字情况。二是及时梳理统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认真梳理历年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格式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均设置为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栏。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及时转载重要信息,坚持日常排查整治,确保不出现重大事故和舆情事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信息、网络安全等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针对第三方评估测评反馈问题做到整改到位,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制定《亳州高新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积极应对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信息发布较少。有政策性文件信息,但缺少解读材料,解读形式以文字解读为主,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栏目仅发布说明。政府信息涉及领域广、公开目录多,而区属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导致测评扣分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和日常培训,注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和全面;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探索多种解读方式,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